审计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审计资讯 >审计公告

湖州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1-29 字体大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9年4月1日至6月4日,湖州市审计局对湖州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查了部分市级专项资金和部门预算2018年度执行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8年市本级(含市直、吴兴区、南浔区、原湖州开发区、原太湖度假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1.6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4.46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63.6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28.0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9.0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2.4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75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180万元。

2018年市级(含市直、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5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46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41.7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15.8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5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18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湖州市财政局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预算法,紧紧围绕市委“一四六十”工作体系,聚焦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落实,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基本良好。一是财政收入实现快速增长;二是对重大决策、政策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大;三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四是社会民生事业得到有力保障五是财政管理持续加强;六是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深入推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预算及执行方面

1. “2018年湖州市市级政府性专项资金清单”中“人才发展专项”预算安排13500万元,其中6500万为专项工作经费,7000万为人才引进奖励。当年专项工作经费预算6550.54万元(含上年结余50.54万),财政实际拨付4467.2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8.20%;人才引进奖励预算中1500万元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补助,实际执行1154万元,执行率为76.93%。

2.“2018年湖州市市级政府性专项资金清单”中“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专项”(以下简称绿色金改专项)预算安排23250万元,支出合计8051.3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4.63%。

3.“科技发展专项”中众创空间发展资金2018年初预算2700万元,决算支出561.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0.80%。

4.节能环保支出中“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老虎潭水源地保护资金”预算执行不规范。2018年市财政局从国库转入财政性专项资金户“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10000万元,实际使用1725.94万元,转入专户核算的专项资金执行率17.11%;另有3417.59万元从国库内列支,总预算执行率51.44%。从国库转入财政性专项资金户“老虎潭水源地保护资金”1800万元,实际使用723.30万元,转入专户核算的专项资金执行率40.18%;另有1054.76万元从国库列支,总预算执行率98.78%。

(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8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2018年度有33个部门的83个项目预算金额大于100万元,预算执行率低于50%。

2. 77个项目执行绩效不佳。2018年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151个项目的预算绩效自评结果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绩效一般的67个、差的10个。

3.抽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滞后。2017年度的项目绩效评价在2018年实施,各预算部门、单位于8月底前上报自评结果,但财政组织的抽评于12月得出评价结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于2018年10月启动,财政组织的抽评结果难以运用到2019年的预算编制中。

4.33个部门项目绩效公开信息不全。在已公开的2018年度预决算信息中,未具体说明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对项目的实际绩效评价结果未公开。

5. 部门上报项目绩效跟踪信息不全。5个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因主管部门、单位未提供预算项目执行情况绩效跟踪分析表,使得项目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目标变动等重要信息无法获得。399个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因部门上报预算项目执行跟踪管理情况汇总表填列不规范,使得无法把项目绩效跟踪落到实处。

(三)抽查的五个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4个单位年底提前支付合同款141.80万元。2018年12月,涉及3个部门的4个单位6个采购合同在未完成或未通过验收的情况下,为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未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支付资金,涉及金额141.80万元。

2.两个单位未及时清理应缴财政专户款2776.22万元(系历年非税收入结余),2019年7月10日前,上述结余资金已全额上缴市金库。

3.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截至2018年底,45个一级预算单位及129个下属单位存在2162笔3年以上往来款挂账,包括应收款项类93850万元、应付款项类75106万元;其中100家单位存在挂账账龄超过10年以上往来款696笔计76545万元,包括应收款项类52343万元、应付款项类24202万元。

4.公务卡管理使用不够到位。截至2018年底,有 118个单位未通过财政金财工程个人公务卡支出报销系统进行结算报销;69个市级主管部门的276个预算单位在编人员公务卡持卡率为82.88%,未达到原则上一人一卡要求,有30个单位持卡率低于50% ,其中11个单位未办理个人公务卡;33个单位存在工作人员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情况。

(五)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网上“中介超市”推广应用进展慢,尚未发挥引入竞争机制的作用。湖州市级含吴兴区统建的“中介超市”于2018年5月底建成,7月底试运行。截至2019年4月15日,市级共进驻中介机构325家,系统显示有办件量的只有6家共220件,其中最多的1家办件171件。中介机构大部分业务仍通过线下完成,也未录入系统备案。系统显示全市仅有2件是通过竞价方式完成,竞争尚不充分。 3. 8个信息化项目预算未经初审。2017至2018年,2个市级部门的8个信息化项目,合计金额3038.84万元(2017年1279万元、2018年1759.84万元)预算资金未经原市信息中心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初审。

(六)涉企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方面。

1.涉企保证金收取、管理、清退中存在的问题。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农民工工资应急支付保障金)未实现全市统筹,16817.2万元未及时清退。

截至2019年7月25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根据审计及时清退应退保证金的意见,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应急支付保障金差异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湖建发〔2019〕73号)和《关于集中清退湖州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应急支付保障金的通知》。已退还企业77家,3126.30万元;已公示企业128家,拟退7723.80万元。

(2)原市国土资源局未暂停收取565.17万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2018年9月, 原市国土资源局(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兴分局向湖州里鱼山矿业有限公司收取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565.17万元。

(3)市城建档案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及时清退涉企保证金合计521.67万元。审计期间,市城建档案馆已经全额完成城建档案保证金的清退工作

2.两项政府性基金执收和清退中存在的问题。

(1)多征收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1.56万元。截至2019年7月25日,税务部门已经基本完成退费工作,尚余0.26万元正在抓紧落实中。

(2)425.09万元新型墙体材料基金预收款尚未清退。截至2019年7月25日,已经清退30个项目的墙改基金280.04万元。

三、审计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湖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移送处理书,提出了具体的审计意见,并提出了加强市级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强化绩效理念,细化管理流程;进一步落实各项涉企减税降费政策;加强市级部门信息化项目预算的统筹和监管,推进部门数据资源共享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涉及多部门问题事项的,市财政局积极会同相关的主管部门和单位组织整改。涉及单个部门、单位问题事项的,也在积极整改中。涉及市级层面的整改事项,由市府办牵头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将由市财政局向社会公告。

 

                                                                                                      湖州市审计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