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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才经费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8-21 来源:湖州市审计局 字体大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湖州市审计局于2018年8月,对湖州市本级和安吉县2013年至2017年度人才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对湖州市人才工程——“南太湖精英计划”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查。调查共涉及有财政资金拨付的“南太湖精英计划”领军型创业团队项目159个,创新领军人才98个,院士专家工作站30个。审计抽查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排摸并审查了进展比较缓慢的项目。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3年至2017年,我市各级财政人才投入总体呈增长趋势,市本级人才经费投入合计28315.75万元,安吉县人才经费投入合计15561.20万元。在人才政策方面,围绕落实中央、省人才新政,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湖委发〔2016〕20号),提出了24条改革举措,推进了我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同时,我市围绕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市的目标,梳理整合了原有人才政策,形成了人才强市“1+N”政策体系。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我市人才工作围绕服务转型升级、加快创新驱动的中心任务,创新人才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4个创业团队项目未实际运作。安吉县4个团队存在未将财政补助资金投入项目、经营范围与申报项目不一致、实收资本未到位、项目无实际投入等问题,涉及财政补助资金350万元。

(二)3个创业团队项目异地多头申报且已停止运行。湖州市南浔区和安吉县3个团队在湖州申报“南太湖精英计划”创业团队项目并获得45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的同时,又在异地申报同样或相似内容的项目,且上述在湖州申报的项目已经停止运行。

(三)7个创业团队项目运营管理不善。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项目公司存在抽资、实收资本实际到位率低问题;安吉县4个项目和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项目领军人的实际出资额少于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额度,其中2个项目公司实际未出资。7个项目涉及财政补助资金650万元。

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的考核办法。进一步优化人才工作的考核导向,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业发展方向,提高升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项目绩效作为评价人才工作的重要指标,提高人才项目的成功率,提升项目对产业经济的实际贡献度。

(二)进一步完善“南太湖精英计划”的项目管理机制。加强项目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制定项目档案管理制度、项目破格入选制度,改进项目资金拨付操作流程,建立人才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快项目退出机制的有效执行。同时,注重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形成更加有效的项目运行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提升项目绩效评估的效果。按照“南太湖精英计划”实施意见、操作办法和退出机制的具体规定,细化评估内容,优化评估体系,监督第三方评估行为,使绩效评估成为项目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手段,为项目管理部门提供更加科学、准确的参考依据。

(四)进一步优化对人才项目的扶持举措。进一步优化资金拨付程序,帮助项目渡过资金周转难关。进一步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业市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创业团队推荐各类人才信息,优化人才团队资源组建,为项目成功夯实团队基础。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举措,解决人才后顾之忧,以优质服务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问题后,市委人才办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对每一个事项明确了整改举措、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完成时间,按照方案抓好整改落实。

截至2019年6月底,8个项目已经启动退出程序,其中4个项目已经收回补助资金261.90万元,2个项目已经促使引进人才补足项目出资金额301万元。

市财政局等部门印发了《湖州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资金使用、加强了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