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审计局关于2019年度优秀公务员奖励的通知
各处室(中心):
根据《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中关于“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的规定。经局党组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决定对下列5名同志予以奖励。
汤晓燕同志连续三年(2017-2019年)考核为优秀等次,记三等功一次。
巫强、周金涛、蒋丽、许超等4名同志2019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各授予嘉奖一次。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圆满完成2020年度审计工作目标任务再立新功,其他同志要以先进为榜样,迎头赶上,争创佳绩。
湖州市审计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