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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审计局关于原湖州日报社社长沈振建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1-10 字体大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中共湖州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湖州市审计局自2019年6月3日至7月29日,对沈振建同志任湖州日报社社长期间(重点是2016年至2018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沈振建同志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担任湖州日报社(以下简称报社)社长,任职期间主持全面工作。本次审计除涉及报社本级外,还延伸审计了下属文化传媒发展中心、湖州在线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湖州日报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赢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湖州力量广告有限公司、浙江创智赢合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浙江赢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州赢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沈振建同志任职期间,能够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实施以稳健发展战略推进赶超发展,组织开展重大主题新闻宣传,为全市改革发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制定实施《湖报集团媒体融合三年推进计划(2018年-2020年)》,中央厨房一期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文创中心完成招商工作并进入正常运行;制定修订广告经营、财务核算、资产物资、考核等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加强内部管理。2016年至2018年,报社荣获“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报业经营先进管理单位”、“全国报纸自办发行先进集体”、全国报刊广告“金推手”奖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沈振建同志被中国报业协会评为“中国报业经营管理领军人物”、被中国广告协会报刊分会评为全国报刊广告“品牌建设功勋奖”。

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原湖州日报社存在资产管理处置不规范、上报考核数据不准确、巡察和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彻底、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对控股公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需结合单位体制改革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建立完善“三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实施资产处置,规范资产出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统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竞争性存放相关规定,从严控制现金使用,防范廉政风险;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媒体融合发展,形成文化经营产业的新增长点。

(二)加强控股单位监督管理。重视对控股公司的监管,选派专人负责,参与控股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规范财务核算,保证国有权益不受损失。同时,加大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内部审计的力度,通过对发现问题的原因分析,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强化审计整改,推动各项制度的落实执行,更大程度地发挥好内审的作用。

(三)加强经营风险防控。审慎对外投资,加强风险评估,加大对投资项目执行及其效果的跟踪力度,特别是对长期处于亏损或未实际开展业务的投资单位,分析项目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