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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审计局关于湖州银行行长应建国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1-11 字体大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中共湖州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湖州市审计局自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3月10日,对应建国同志任湖州银行行长期间(重点是2016年至2018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应建国同志2008年1月至2018年10月,任湖州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2018年10月湖州银行经营层市场化改革以后,改任湖州银行党委委员、行长,任职期间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主持全行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分管计划财务部,联系吴兴支行和织里支行。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应建国同志在2016年至2018年任湖州银行行长期间,认真履行职责,重视制度建设,特别是2018年11月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湖州银行党委进行巡察后,湖州银行进行了积极的整改,持续修订与完善内控制度,制定并执行《财务管理办法》《业务及管理费实施细则》《财务中心费用管理操作试行办法》等制度。注重经营业务管理,银行主营业务持续增长,存、贷款业务增长较快,服务实体经济再上新台阶:截至2018年底,全行存贷款总量占全市的7.35%,新增额占全市新增的7.91%;持续推进国际业务开辟新模式,陆续开发以德华集团、升华集团等本土龙头企业为核心企业的线上供应链产品,并将模式复制推广至物产中大等省属大型企业,深入挖掘供应链市场。注重内部监督,三年间共开展内部审计项目80余个,涉及信贷、运管、反洗钱、安保等诸多方面。2017年,湖州银行被浙江省人民政府评为年度金融机构支持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三等奖,被中国银监会湖州监管分局评为年度辖内银行业转型升级先进单位。但审计也发现,湖州银行在经营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存在个别信贷资产分类不够审慎、部分信贷业务操作不够规范、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等,应予以纠正和进一步改进。

 三、审计建议

(一)准确进行贷款五级分类,真实反映资产质量

湖州银行贷款五级分类实行“按季分类、实时调整”的办法,采取模型分类与人工调整相结合的方式,但人工上调模型五级分类会影响不良资产的真实性,建议湖州银行遵循谨慎性原则,对模型进行及时调整,避免出现人工上调五级分类情况,真实反映资产质量。

(二)加强贷后检查和担保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建议湖州银行加强贷款资料真实性的审查,贷后要针对借款人所属行业及经营特点,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测,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加强贷款担保管理,正确运用担保手段,强化信贷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关注并控制信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