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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审计局关于湖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王志芳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1-20 字体大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中共湖州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湖州市审计局自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对王志芳同志任湖州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局长期间(重点是2017年至2019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和市科技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志芳同志2010年1月担任市科技局党组书记、2010年2月担任市科技局局长至2020年10月,任职期间主持市科技局全面工作。本次审计除涉及市科技局本级外,还延伸审计了下属事业单位湖州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科创中心”)和湖州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王志芳同志2017年至2019年任职期间,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着力推进科技事业发展,推动建成高新技术特色小镇2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8家、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9家、各类众创空间206家。经济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制定出台了《湖州市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湖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对以往审计发现的问题能积极落实整改,2017年至2019年市科技局本级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法。王志芳同志2017年获评“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市科技局2016年至2018年度被评为全省科技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市科技局存在违规干预科技查新工作、国有资产协议出租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

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加强对科技项目验收环节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验收管理办法,对项目产出结果、经济社会效益指标达标情况等内容进行重点评价,推动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二)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规范科技专项资金管理, 完善专项资金补助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把各类专项资金的申报关,建立项目常态化考核机制,避免出现重复申报、不符合申报要求而申报成功等情况。

(三)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确保下属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规范固定资产出租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防范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