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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审计局关于浙北医学中心项目2019年建设管理情况年度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1-26 字体大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湖州市审计局对浙北医学中心(湖州市中心医院迁建工程)项目2019年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年度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4年7月,市发改委批复浙北医学中心(湖州市中心医院迁建工程)项目建议书,项目业主为湖州市中心医院,湖州市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实施。2016年2月,市发改委批复该项目初步设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13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7036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湖州市中心医院、南太湖医疗保健中心等房屋建筑以及室外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该项目核定工程总概算为198764万元。

项目设计单位为帕金斯威尔建筑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浙江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等,施工单位为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监理单位为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0月,浙北医学中心(市中心医院迁建工程)项目共筹集建设资金100498.67万元。其中,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业主单位湖州市中心医院88132.08万元(其中76300万元由湖州市中心医院转拨湖州市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拨付代建单位湖州市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2366.59万元。

截至2019年10月,浙北医学中心项目(市中心医院迁建工程)账面累计支出88506.59万元,其中列湖州市中心医院迁建项目专户账面“待摊投资”11738.74万元、市北公司账面“开发成本”科目5197.39万元、“预付账款”科目71570.45万元。

二、跟踪审计实施情况

年度跟踪审计采用定期现场审计与不定期提供咨询相结合方式, 2019年11月进行了现场审计,审核了涉及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的项目招投标、财务收支、现场管理等情况。对浙北医学中心(湖州市中心医院迁建工程)部分采购项目及工程进度提出了审计意见及建议。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湖州市中心医院、市北公司提供的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期间的项目财务资料和相关工程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建设情况,项目主要施工单项均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

四、跟踪审计建议

(一)重视工程进度管理,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浙北医学中心(市中心医院迁建工程)项目计划至2019年9月,整体竣工。截至2019年10月底,浙北医学中心(市中心医院迁建工程)项目部分单项存在不同从程度的工期延误情况。

湖州市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应按相应合同关于工期约定条款,分析工期延误原因、及时签证,完善价款结算管理。

(二)关注项目性质与资金来源调整,确保项目货物采购进场交易。

由于项目批复资金来源未明确为财政资金,湖州市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项目材料采购时出现无法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而自行组织招标采购的情况。经市政府批准,该项目全部资金已改由市财政承担,建议市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根据项目性质和资金来源变化调整,在该项目今后的货物采购时,按规定实现进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