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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审计局关于湖州市大通道项目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1-26 字体大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湖州市审计局于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9月25日,对湖州市大通道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列入本次大通道推进专项审计调查范围的交通项目共7个,包括京杭运河浙江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湖州段(以下简称“京杭运河湖州段”)、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工程(以下简称“申嘉湖高速鹿山至孝源段”)、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吴兴杨渎桥至南浔菱湖公路及配套工程(以下简称“湖山大道”)、商合杭铁路浙江段(以下简称“商合杭铁路湖州段”)、上海经苏州至湖州铁路湖州段(以下简称“沪苏湖铁路湖州段”)、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工程湖州段(以下简称“浙北集装箱湖州段”)和湖山大道,审计对其中的京杭运河湖州段、申嘉湖高速鹿山至孝源段、湖山大道以及商合杭铁路湖州段四个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

审计结果表明,湖州市各级政府、部门重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制定了关于大通道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湖州市大通道项目建设。各大通道项目均以不同形式成立了市、区县、乡镇三级推进协调和组织实施机制,保障大通道项目在跨区域层面的统筹协调,推进实施较为顺畅;各项目实施单位能执行公开招标、项目法人制等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并督促相关参建单位落实标后履约工作;能主动引入社会中介咨询机构,利用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审核把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大通道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标后履约不到位、项目合同条款与招标要求不一致、滞后延期支付工程款等问题。

(二)部分大通道项目征迁补偿不规范,存在未经评估支付企业停业停产损失、无依据向企业支付征迁工作经费、征迁评估缺少评估依据等。

(三)部分大通道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违规支付津补贴、违规借出建设资金、挤占项目成本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湖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在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推进征迁法规进一步完善、提升工程与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大通道建设相关单位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已进行了整改,如项目多支付土地补偿费2641万元已收回、项目公司未缴纳理财收益增值税207万元已补缴、违规列支施工用水电费60万元已扣回等。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出具后,大通道建设相关单位已从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肃标后履约监督、加强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