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

当前位置: 首页
>审计资讯 >主动回应

湖州市本级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6-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湖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9月9日至11月15日,对湖州市本级国有控股企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截至2018年底,城市集团、交通集团、产业集团等7家单位共有注册存续的国有企业185家,合计有房产、地产3493 处,资产总额17422915.24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本次审计抽查的国有企业对资产管理工作都比较重视,通过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资产管理机构、建设信息化监管平台、清产确权等方法在逐步规范管理,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房产、地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8处土地未及时开发。截至2019年10月底,有 8处土地尚未开发

2.资产委托管理职责不够明确。审计发现除交通集团之外的企业不同程度上都存在着产权人和受托管理人之间收益权分配等职责不够明确、交接手续不够齐全等情况。

(二)其他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环太湖公司资金存放分散。截至2019年8月底,环太湖公司共有97个银行账户。

2. 经开集团下属企业3笔对外投资存在风险隐患。经开集团下属企业投资成立的湖州新城工贸有限公司、湖州震泽城市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浙江荣科绿色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风险隐患。

3.产业集团对个别投资股权监管不到位。产业集团对国有参股的湖州览春酒业有限公司未进行有效监管。

(三)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部分资产存在确权不到位、价值未入账、被无偿占用等问题。根据被调查单位自查表和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信息延伸审计发现,截至2019年10月底,被抽查企业的房、地产中存在332处权证不齐,255处未入账,268处权证未及时变更,77处被无偿占用等问题。

3.市区直管公房管理不够规范。国家直管公房的租金十年未作调整,125套危旧房出租存在安全隐患。

4. 湖州经济建设开发总公司管理关系不顺且部分资产管理不规范。湖州市城乡建设局投资成立的湖州经济建设开发总公司一直由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审计发现该企业存在长期投资账实不符,固定资产账账不符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湖州市审计局已出具专题报告和审计整改函,有关问题已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并提出了加大资产确权清理力度、进一步规范资产经营管理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审计整改要求,被审计单位组织力量对审计反映的问题逐一梳理和整改,截至2020年5月11日,已取得初步进展:

(一)确权入账方面。855处房、地产权证不齐和未及时变更、未入账的资产,目前已完成整改或正在整改的553处,有整改措施的104处,短期内确实无法整改的198处。

(二)资产管理方面。125套危旧直管公房中58套整改完毕,67套纳入市危旧房整体改造计划。环太湖公司3家存在风险隐患的企业有2家正在办理注销手续,1家已向新区管委会提出了注销或转让建议的书面报告。此外,审计提出的委托管理职责不明、资金管理分散等问题,相关企业也都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

(三)遗留问题方面。77处被无偿占用资产,目前有54处正在整改中,23处已有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