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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湖州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9-22 字体大小:[ ]

湖州市审计局局长  费林海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市审计局组织对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全市审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和省、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和省、市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聚焦支出预算、支出政策和预算绩效管理等重点,加强审计监督,为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保驾护航。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市审计局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3个,查出违规金额0.55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2.50亿元,审计处理处罚金额9.74亿元,促进完善制度51项,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64条。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预算法,紧紧围绕市委“一四六十”工作体系,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等各项决议,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主要表现在:

——精准施策推动发展。积极加强政策扶持引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推动绿色发展。

——加大投入改善民生。加大公共财政对基本民生和“三农”的投入力度,确保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基本民生,有力保障十方面民生实事和重点领域民生工程,推进乡村振兴。

——创新管理提质增效。构建以财政资金绩效为核心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编制“大事、政策、财力”三张清单。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打好防控阻击战和发展总体战。全市审计机关及时跟进关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硬、两战赢”工作推进情况,迅速组织开展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在市级预算执行等审计中,重点对助企惠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通过审计,进一步规范了捐赠款物的分配和管理,加快了物资采购和财政补贴资金的结算和发放,促进了惠企政策的加快兑现,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

一、预算法贯彻实施审计情况

围绕预算法的贯彻实施,重点关注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促进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绩效。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0年4月,对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的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强化预算收支管理,实现年度收支平衡。

审计发现主要存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不全、3个绿色金融改革专项资金子项目预算当年未执行、4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试点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年度计划等问题,如市财政局编制的2019年度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只包括9家国有企业,其他的国有企业,包括由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的3家国有独资企业,未纳入编制范围。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0年在市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同步对市检察院、市委党校、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五家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题审计,并通过集中分析、分散核查的方式,首次实现了对71个市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全覆盖,重点审查了“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以及政府采购执行等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市级各部门重视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控制总体较好,预算执行总体较规范。但审计也发现少数部门单位在公务车加油卡管理、采购程序执行、项目招标及履约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改革和决策部署,重点关注了科技创新重大政策、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绩效和大气污染防治等情况,促进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科技创新重大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20年3月,对市级部门和南浔区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及市科技局等相关市级部门、南浔区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积极推进科技创新。

审计调查主要发现存在2项科技创新政策不完善执行不到位、4家科创服务平台管理不到位、4项政府产业基金运作不规范等问题,如:市科技局未制定成果转化奖励补助政策,未及时修订调整科技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南浔区将创新券应用于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扩大了创新券使用范围。

(二)市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19年8月,对市级部门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逐年扩大,各被抽查部门能按要求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

审计调查主要发现存在3个项目未编入年度预算、12个项目采购程序不规范、4个部门项目验收不规范等问题,如2019年市交通运输局2个项目、市民政局1个项目未编入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审计指出问题后,各相关部门积极完善政府采购的内控制度,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实施与监管,加大对公共服务类项目的验收和公示力度。

(三)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20年5月,对南浔区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南浔区政府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等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审计调查主要发现存在2个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未完成验收或备案工作、对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制度监管不到位、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如南浔区对木业行业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未按行动方案完成验收工作,对漆包线行业废气专项整治行动未按实施方案完成验收及备案工作。

三、民生保障改善审计情况

围绕市委“全面小康决胜年”部署要求,加强对民生事业与民生实事审计,重点关注残疾人全面小康、乡村振兴、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推进全面小康建设。

(一)残疾人全面小康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19年9月,对市级部门及长兴县的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残联、市民政局等相关市级部门和长兴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各项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审计调查主要发现存在部分残疾人帮扶政策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问题,如:市级和长兴县均未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培训费用减免补助政策以及培训效果与补助资金挂钩的培训绩效考核机制;长兴县未制订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制度,未开展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审计指出后,上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2020年5月,对吴兴区的审计结果表明,吴兴区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发挥相关政策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和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了美丽乡村建设。

审计发现主要存在4个政府扶持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水质监测点位分布不合理等问题,如吴兴区20个村购置的74处房产未完成过户手续、未取得合法权证。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及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2020年1月,对长兴县的审计结果表明,长兴县政府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等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较好地保障了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

审计发现主要存在4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退还质保金、2个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1个项目未享受到税金减免优惠政策等问题,如长兴县未按照保障房资金拨付计划向2个保障房项目实施单位拨付上级补助资金2375万元。审计指出后,上述大部分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审计情况

围绕市委“重大项目攻坚年”部署要求,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审计,重点关注市大通道项目、浙北医学中心项目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总体上推进有序,资金使用基本合规。

审计发现主要存在2个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2个项目征地拆迁补偿依据不完整、3个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等问题,如: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项目房建监理合同费用组成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该项目和湖山大道吴兴段项目未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审计指出后,上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五、国企和国资管理审计情况

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对市城市集团等6家市级国有企业和市建设局、原湖州日报社下属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等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级国有企业重视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资产管理机构、建设信息化监管平台、清产确权等措施,管理逐步加强。

审计主要发现存在企业房产地产和金融机构信贷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风险、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企业对长期股权的管理不够到位、企业的考核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如:市城市集团等4家市级企业和市建设局下属企业的房产、地产中有607处管理不规范;原湖州日报社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不够完善,下属1家公司未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

六、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审计情况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9年,对9个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表明,9个部门单位本级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法,执行年度预决算制度较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逐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较健全。审计发现的应负经济责任问题23个。

审计发现主要存在“三重一大”决策执行不规范、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规定不到位、财务及内控管理不够规范、政府采购工程及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如:部分单位已建立党委(党组)和行政班子集体议事规则,但存在不同程度的执行不严或不规范问题;部分单位未有效履行审批监管职责,支出报销审核不到位;部分单位的部分工程项目未进招投标中心公开招标,未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制度。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积极落实整改,上述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

2019年8月,对原市环境保护局开展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认真贯彻上级生态文明建设部署要求,较好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审计主要发现存在对少量企业危废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征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和排污费等问题。审计指出后,上述问题已整改到位。

七、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情况

市审计局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检察、公安等机关的监督协调机制,融入干部大监督工作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加大审计处理处罚和移送力度。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市审计局共移送涉嫌违法违纪和重大违规问题线索32件,相关部门已处理37人。上述问题线索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和人员涉嫌以虚假材料骗取、转移财政资金,损害群众利益;个别工程项目涉嫌围标串标、监管不到位等;个别企业涉嫌虚开发票、少缴税款等。

八、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2019年以来,通过领导批示促改、部门履责严改和审计跟踪督改等举措,2018年度市级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问题金额共计30.46亿元,出台完善制度办法38项,有效促进规范管理。

对本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报告和信息专报等作出批示,各分管副市长多次牵头召开整改推进会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时听取审计机关对整改推进情况的汇报。前期,市委、市政府已出台《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并将审计整改纳入2020年度对市级部门的考核,审计整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九、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推进市域财力统筹,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带来的收支平衡压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防范风险隐患。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不断提高市域财力统筹水平,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惠企利民政策兑现等重点支出,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严格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推进财政提质增效。

(二)进一步推进政策措施落实,增强惠企惠民举措实效。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六保”“六稳”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针对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加强政策研究,健全制度机制,着力增强政策的科学性和协调性。切实抓好“湖九条”、促进就业、科技创新、绿色金融改革等政策落实,有效发挥政策供给作用。加强乡村振兴、住房保障、残疾人等民生领域项目和资金管理,提升政策实施效果。

(三)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监管,强化全过程监督的力度。

进一步增强对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资产监管,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切实提高财经制度的执行力,规范权力运行。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管理制度,规范决策和经营行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重大建设项目管理,严肃招投标领域监管,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绩效。加大审计查明问题整改力度,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注:本报告所称“市级”范围包括市直属、湖州南太湖新区,“市本级”范围包括市级、湖州市吴兴区、湖州市南浔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