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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审计促进财政收回个人医疗保险费用221万元

发布日期: 2021-01-07 字体大小:[ ]

近日,长兴县财政局采纳审计建议,对全县乡镇(街道、园区)个人医疗保险代扣代缴情况开展全面清查,累计收回15家预算单位221.47万元。

2020年4月,县审计局在对乡镇街道开展2019年财政收支审计时发现,部分乡镇街道承担了实际应由在职职工个人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对此,县审计局提出建议并撰写专报,建议县财政局、县医保局等职能部门应加强监管,形成合力,督促各单位落实相关文件规定。

相关问题、信息得到县领导批示,由政府办组织牵头召开规范医保个人费用缴纳会议。县财政局积极落实整改,全面开展医保个人费用缴纳清查收缴工作。截至目前已收回未代扣医保个人费用221.47万元,以此进一步规范全县医保政策落实,规范医疗保险基金征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