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审计局关于市级国有企业经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湖州市审计局于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对湖州市级国有企业经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7年至2019年,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集团)、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做强做优做大”这个总目标,持续向中心大局聚力、向主责主业聚焦。一是资产总量稳步提升,二是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增长较快。但本次审计也发现,三大集团在资产管理、招投标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1.产业集团部分资产出租不规范。
2.城市集团7处出借房产管理不够规范。
3.三大集团对外投资回报率较低。
(二)物资和服务采购方面的问题
1.4个项目涉嫌串通投标。
2.1个工程档案整理咨询服务项目评审把关不严。
3.1个公务用车租赁项目未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
4.1个项目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招标项目存在设置倾向性评标标准情况。
(三)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合同履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1个存储钢板仓项目明显缺乏竞争未重新招标。
2.1个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对中标单位违约行为未及时处理。
3.1个维修加固工程项目评标过程中资格审查把关不严。
三、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三大集团积极组织力量落实整改,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相关制度正在修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