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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审计推动出台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1-12-13 来源:湖州市审计局 字体大小:[ ]

近日,南浔区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南浔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加大征收污水处理费力度,建立健全适应水污染治理和绿色发展要求的收费管理机制,推动污水处理行业健康发展。

今年上半年南浔区审计局在2020年区级预算执行审计中,统筹开展绿色专题审计,重点聚焦全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发现存在收缴不到位、执行政策不严格、标准不统一、少征漏征等问题。对此,审计建议完善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制度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严格依规征收。

南浔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审计建议,2次作出批示,区政府分管领导组织住建、水利等部门及时研究和部署整改工作,并出台了上述《细则》。

《细则》明确,成立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区住建局牵头负责全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区级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推进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

《细则》要求,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区住建局委托市水务集团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使用自备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区住建局委托的单位(区城投集团或属地政府)征收。

《细则》强调,区城投集团、属地政府要切实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宣传工作,加大征收力度,重点加强对自备水用户的管理,推行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确保污水处理费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