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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八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1-12-09 来源:湖州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6日至6月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7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审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端正的思想认识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改正问题,切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对待“政治体检”,虚心接受巡察监督,全面把握整改要求。把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树得牢不牢、“四个自信”坚定不坚定、“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试金石,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及时成立市审计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负总责,各党组成员具体分工负责,处室单位各司其职,共同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制定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排定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28个问题83条整改措施全部责任到人。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以上率下、全员行动,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制定下发《中共湖州市审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由局组宣处跟踪掌握各问题整改进展,各处室按职责分工深入跟进落实整改各项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巡察反馈后,及时对28个问题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完成整改28个,整改率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批评教育8人,提醒谈话4人,制定制度8项。
  一、关于“把握审计机关的定位不够到位,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结合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治机关意识,牢牢把握“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和“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定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线索移送。严格执行《湖州市审计局关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的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等制度,加大审计问题线索移送力度,提升审计成果运用水平。
  (三)完善整改机制。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办法》,出台《审计整改督促检查管理办法》,建立整改信息库,落实专人管理,优化工作流程,形成问题挂号入库、催办督办、会商研判、问题销号等整改闭环管理。
  二、关于“落实中央审计体制改革任务不够全面,聚焦主业履行职能职责还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职能融入。落实市属国有企业外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定期召开市属国有企业审计工作情况通报会,推动相关国有企业开展股权投资管理、项目招投标等问题多发领域专项检查。
  (二)及时提请退出。经市政府批复同意,退出13个议事协调机构,今后严格执行相关报批手续,严格控制新增情况。
  (三)出台实施意见。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优化审计对象常审、轮审和抽审分类管理,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四)合理安排项目。出台《湖州市审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全区域谋划审计工作,合理安排审计项目。
  三、关于“党的全面领导地位不够突出,党组工作还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工作规则。出台《中共湖州市审计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对工作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责任追究等工作规则给予明确,为提高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提供制度支撑。
  (二)提升工作整体性。印发《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意识形态工作作出部署和计划安排,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三)规范基础工作。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规范党组会议程序,进一步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四、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严实,落实‘两个责任’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一岗双责”意识。严格落实《湖州市审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六张清单制度》,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职责,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
  (二)加大管理力度。认真抓好《区县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向市审计局党组述职报告工作办法》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区县审计局领导班子的管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出台《湖州市审计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试行) 》《湖州市审计机关党员干部提醒约谈制度(试行)》《区县审计局领导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暂行办法(试行)》《湖州市审计局信访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构建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持续深化清廉机关建设。
  五、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抓常抓细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出台《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机关合同管理办法》,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设立内部控制工作组和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组,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
  (二)开展监督检查。增强开支监管,对平台派车审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遗漏或丢失平台派车审批单进行重新补批,进一步规范平台派车。
  (三)完善审批流程。利用数字化手段开展派车和出差审批,通过“浙政钉”平台实行网上审批机制。
  六、关于“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对协审人员和单位的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清退专家人员。印发《关于撤销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结算审核外聘专家库的通知》,并通知相关人员撤销专家库。
  (二)健全工作机制。重新修订《湖州市审计局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协审聘请程序、人员管理、经费支付管理、廉政建设及相关责任追究等事项,不断规范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的行为。
  (三)制度管人管事。加强聘用人员统一管理,抓好对外聘人员的廉政纪律、保密纪律等规定的落实,要求审计期间,分别签订审计保密承诺书和廉政责任承诺书。
  七、关于“重视和加强党的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有力,基层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注重源头把关。严格落实经市委组织部预审通过《中共湖州市审计局党组关于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的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注重拟任人选的政治表现。
  (二)加强引导培养。落实《湖州市审计局新进人员“导师帮带”实施办法》,对目前尚未入党的两名在编非党干部制定“一对一”入党引导培养计划,并进行谈话,培养其入党意愿。
  (三)强化理论培训。举办全市审计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暨党务知识专题培训会,邀请专家为全局党务干部作“机关党建实务及操作流程”专题辅导,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四)建立融合机制。制定出台《审计组临时党支部建设实施办法》,成立临时党支部,确保审计干部工作开展到哪里、党建日常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促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互相融合、互相促进。
  八、关于“建设适应新时代审计工作要求的干部队伍还有差距,干部管理尚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人才储备。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通过接收选调生和党政储备人才、招聘高层次人才等方式充实审计年轻干部队伍“蓄水池”。
  (二)加大干部培养交流。注重对优秀年轻干部的提拔与使用,启动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畅通调任渠道,打通事业人员调任公务员交流通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三)发挥平台作用。利用计算机攻关小组、“审计青领学研社”等平台,采取经验分享、定期总结、学社交流等方式,逐步解决复合型专业干部缺乏的现状。
  九、关于“对省审计厅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撤销专家人员库。撤销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结算审核外聘专家库,并通知到人。
  (二)完善工作制度。重新修订《湖州市审计局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不断规范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的行为。
  (三)规范选定协审单位。使用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建立的中介超市选定协审单位,做到用人需求提出与选定协审单位的职责分离。
  下一步,市审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审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认准方向、坚定目标,保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问效,常抓不懈。二是深入推进从严治党。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契机、新起点,坚持举一反三,切实发挥好党组领导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组政治生态建设。牢固树立讲规矩守纪律意识,坚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严字当头、按章办事。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执纪监督力度,牢固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的理念,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市审计局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形成相互衔接配套、可靠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及时修改修订。同时,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对意识形态、党风廉政、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和执行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按制度办文办事办会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2057537;邮政信箱: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1303室,邮政编码:313000;电子邮箱:14764219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