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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审计“四强化”推进统计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 2021-02-09 字体大小:[ ]

近年来,长兴县审计局统计工作紧紧围绕全局工作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统计工意见》《湖州市审计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坚持以教育引导为先、数据质量为核、科学分析为要、队伍建设为基,强化“统计四步法”精准施策,持续推进审计统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该局进一步提高对审计统计工作的重视力度,明确工作职责,单位一把手对审计统计工作负总责,安排局总审计师作为审计统计工作的分管领导,局法规与整改督查科为归口科室,并明确一名责任心及工作能力较强,且工作岗位较为稳定的人员负责审计统计日常工作,同时每个科室确立一名科室统计员,录入科室项目统计台账。加强统一领导,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动,确保审计统计人员的稳定性及专业性。

二是强化工作规范,提升填报质量。该局印发《长兴县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审计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科室、中心严格开展审计统计工作,把握好统计台账填写的规范性、及时性,做到问题填报归类准确,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应填尽填、不遗项、不漏项。按照审计项目主审填报、科室统计员和局审计统计员分级复核,分管领导审核的流程层层把关,进一步提高审计统计数据的质量。

三是强化数据全覆盖,开展培训和自查自纠工作。该局每年安排统计人员参加省审计厅统计业务培训,邀请市审计统计专业人员来局进行授课和业务指导,同时建立钉钉群、微信群即时针对重点问题和指标进行分析、探讨、交流学习;通过周一夜校、项目列会中不定期对审计统计台账进行自查自纠,做到审计项目台账录入及时,填报数据指标齐全,归类定性准确,勾稽关系合理。要求每季度在上报审计统计台账及报表时要对审计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将本季度数据与去年同期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对出现数据变化较大的要及时查找原因,填报不正确的要及时纠正,确保审计统计数据的精准性。

四是强化督促指导,提高基层审计统计工作水平。该局明确法规与整改督察科负责审计统计工作,强化对科室、中心审计统计工作的监督及指导,对自查自纠情况及每月上报数据进行分析,针对存在问题深入查找原因,并提出指导意见。对台账填报不规范、不及时、不完整的,建立工作台账,做好记录,督促整改,并纳入年底对科室、中心绩效目标考核内容。

2020年1月-12月,全年共实施完成审计项目34个,其中当年度计划审计项目22个,2019年结转审计项目12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30184万元,其中违规金额46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9723万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金额4011万元。审计查出非金额计量问题245个,提出审计建议120条,审计报告、信息专报获县领导批示109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