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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经开投资发展集团创新三项举措抓内审

发布日期: 2021-09-09 来源:湖州市审计局 字体大小:[ ]

近期,湖州经开集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重大部署,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集团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提升行动工作清单,努力探索,创新三项举措将内部审计工作与内部监督同向施策、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全面推进集团系统建设。

一、“组长负责”+“平行内审”,制度建设为“内审提质”奠定基础。

一是建立健全内审制度。结合集团发展需要、准确定位内审职能及有效发挥内审作用,制定了《经开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试行)》,明确了内部审计的职责,规范了审计工作程序和标准,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优化内审流程。集团采用“组长负责制”与“平行内审”相结合的方式,由集团领导班子作为组长,中层干部作为主审,带3名组员组成5个内审小组,分项目同时段“平行内审”,审计报告等工作成果直接向总经理会议报告。这一机制大大提升内审效率,提高内审质量。为内部审计独立、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服务意识”+“终身学习”,审计文化为“内审提质”凝聚力量。

经开集团的审计文化,第一要义是“树立服务意识”,包括两个方面含义。一是树立为董事会、管理层服务意识,为董事会、管理层做好内部审计的服务把关工作。二是树立为审计对象服务意识。在审计过程中,多换位思考,为审计对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服务,使审计关系更加和谐,与审计对象沟通交流更顺畅,促进内审工作顺利开展。

另外,集团强调“终身学习”的审计文化,强化内审人员培训,提升内审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全面推进和搞好审计工作,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三、“监督前移”+“职能拓宽”,统筹推进为“内审提质”扩大空间。

上半年,集团成立纪检监察部并将内审职责转入,加强人员配备,强化内审监督。一方面,打破以往传统只重事后监督的模式,逐渐向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相结合转变。持续开展公司执行内部控制的整体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进行专项检查评价,并提交相应的检查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促进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优化完善,提升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另一方面,拓展内审监督职能,既实施财务收支审计,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等管理性审计,同时强化对国家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企业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进一步拓宽内审监督职能,提升内审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