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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审计局关于湖州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明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1-17 来源:湖州市审计局

湖审公告〔2022〕1号

 

湖州市政府已于2021年12月28日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报告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明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推进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12个问题,已落实整改要求103个,综合整改率92%;应整改金额24.32亿元,已整改24.23亿元,问题金额整改率99.63%;通过审计整改,市政府、市级部门及区县出台制度、完善机制45项。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市审计局移送涉嫌违法违纪和重大违规问题线索18件,职能部门已处理15人,对违法违规行为收缴罚金、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共计744.81万元。

(一)健全机制,整改制度体系更趋完善

市委将重大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纳入“七张问题清单”,成立市“七张问题清单”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办法》,健全“六个督”工作机制,构建审计工作报告监督闭环。市两办制定《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强化整改主体责任,推进整改结果运用。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分别制定《重大审计问题整改督察督办管理办法》和《审计整改督促管理办法》,重塑整改工作流程,完善审计整改工作闭环。基本构建了党委加强政治领导、人大依法实施监督、政府主抓直管落实、部门全力推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高效推进,整改督促督查更趋深入

市委常委会、市委审计委员会多次研究部署重大审计问题整改工作,省第一批“七张问题清单”所涉重大审计问题,已整改7个;市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已整改27个。市委市政府领导26次批示要求落实相关问题整改,市政府多次组织召开省重大审计问题、省市审计工作报告问题等的整改推进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市人大财经委专题组织对吴兴区、南太湖新区和产业集团等开展整改监督调研;市委督查室专门组织对长兴县、安吉县和南太湖新区等地重大审计问题的整改实地督办。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积极做好审计整改常态化跟踪检查,对长期未整改、逾期未整改等问题依法开展催办、督办。

(三)落实责任,整改推进效果更趋明显

市级主管部门和区县政府积极落实审计整改牵头和主体责任,创新整改举措,坚持全面整改。有的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定期组织会商,对涉及多部门的整改事项,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形成整改合力。有的抓好专项部署,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梳理问题清单、分解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间表。有的注重长效管理,通过加强内部审计等,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由点及面、由此及彼等举一反三,推动进一步完善机制制度,提升审计整改效果。

(四)科学管理,整改工作质量更趋规范

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全面履行审计整改综合管理职责,以“一库一单一图”系统化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构建全量问题库,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年度审计发现问题实行全量入库,标签式管理,动态调整。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随审计报告等同步发送整改责任单位,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流程图,优化审计机关与整改责任单位、各牵头部门在整改推进中的工作职责。此外,加强审计整改日常监管,及时与市人大财经委、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交流整改动态信息,开展联合督查,推动整改落实。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及成效

(一)预算法贯彻实施方面

1.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财政规划滚动编制和项目库调整不及时。市政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迭代升级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项目库”。

(2)关于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和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市财政积极清理科技风险池等5个已基本停止运作的专项资金9212.65万元,收回绿色金融改革等多补的专项资金28.20万元,按工程进度支付专项债券资金6067.82万元。

(3)关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不够完整准确。市财政在编制2020年政府及部门财务报告时,市级部门储备物资、长期投资、投资收益等方面存在问题均已得到纠正。

2.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及执行不够严格。相关单位通过追回超标准支出,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等举措,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刚性。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收回违规补助83万元;市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制订《考勤管理制度》;市应急管理局收回培训班超标准餐费,并完善财务审计内控管理制度。

(2)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够到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2家单位已按规定上缴应缴财政款3782.96万元;市委党校等8家单位已按要求落实公款竞争性存放;市人防办3797.37平方米房产已计入固定资产。

(3)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相关单位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以避免问题再次发生。如制定了《湖州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湖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湖州市文物局)部门采购制度》等。

3.吴兴区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区财政2019年支出决算数不实。区财政制定《关于2020年度吴兴区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年终清理和年终结余处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高新区、各乡镇年终结转核算工作,以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埭溪镇财政收支平衡存在困难。埭溪镇通过收回政府垫付款等方式进行化解。

4.市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专项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

关于资金使用不合规、资金未按要求拨付以及信息公开不到位。德清等3个县已对5个项目进行更换,并报省财政厅备案;吴兴等3个区县已将“两直”资金拨付至项目最终收款人;安吉等3个区县已按要求分别公开“两直”资金分配方案,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拟补助名单,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方案等信息。

(二)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2020年计划执行专项审计调查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项目建设推进不理想、项目建设内容与申报不符。相关区县积极做好协调,督促推进项目建设,存在建设滞后等问题的10个项目中,已整改4个,整改进行中6个。吴兴区长三角美妆产业基地申报实施计划项目,目前已开工2个,加快推进中16个。

(2)关于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不到位。相关单位强化项目管理,目前联合国地理信息会址配套工程已办理施工许可;长兴县“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奖补资金”已开展资金绩效自评。

2.市构建双循环扩内需促消费战略推进专项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相关单位通过完善机制、加强沟通对接,努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修订《湖州市本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奖励补助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流程。吴兴区、南浔区及时对接有关旅游平台,制定营销方案,鼓励辖区文旅企业加入平台,进一步扩充文旅企业在平台的体量。

(2)关于政策落实不够有力。对存在问题,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积极采取措施。如:市邮政管理局目前在市建成区内用于快件短途运输和市区快件配送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已达80.06%;市建设局将在2022年的市场化招标中,将拥有新能源作业车辆的数量、类别等作为招标要求纳入采购招标文件;市商务局持续加强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档案建设,积极做好“安心码”宣传推广、申领服务等相关工作。

3.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相关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目标未达预期。各综合体加强与上级科技部门对接,对不合理指标予以调整;同时,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验收年度能通过省科技厅的检查验收。

(2)关于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不规范。市科技局出台《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湖州市科技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相关科技创新平台运营单位通过强化考核、清退不符合入驻条件企业等措施,进一步加强管理。如:安吉椅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已组织完成入驻机构上年度运营绩效考核;德清县科技创业园对孵化时间超过48个月的企业不再给予享受入孵企业优惠政策;长兴画溪智慧创业谷清理了34家注册地址不在孵化器内的企业。

(三)民生保障改善方面

1.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专项审计调查反映问题的整改

对存在问题,吴兴区、安吉县已将13名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条件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停止发放377名不符合条件的或重复发放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市委组织部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通知》,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做好残疾人就业安置工作,从机制上完善残工委成员单位未按规定要求安排残疾人就业问题。

2.市生活垃圾治理专项审计调查反映问题的整改

目前,湖州市已出台《湖州市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新十条扶持政策》《湖州市促进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若干政策》,明确了绿色包装相关支持政策。吴兴区织里两网融合分拣中心已建成投入运营使用。

3.长兴县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高标准农田存在“非农化”“非粮化”。长兴县正积极采取清理腾退、到期不再续租、优化调整等方式,引导改种粮食作物,按规定逐步对“非粮化”地块进行调整。同时,从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矢量数据中剔除139.66亩非农用地。

(2)关于重复认定高标准农田。长兴县已从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矢量数据中剔除重叠面积135.87亩。

(3)关于农村生活污水运维平台部分功能未正常发挥作用。长兴县建设局已约谈运维企业,要求限期整改,目前运维企业已完成设备维修更换,平台功能已全面修复。

4.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

关于部分扶贫协作项目推进缓慢。目前,广安区龙安柚深加工扶贫项目、特色小镇建设专题培训班项目等7个项目均已完成。

(四)国企国资管理和政府投资项目方面

1.国企和国资管理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企业清产核资和脱钩清理不到位。相关单位梳理改革范围内企业清册、制定分类处置实施方案、协调推进企业清产核资和脱钩清理。市财政局汇总梳理18家改革范围内企业清册;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分类处置实施方案》;湖州经济建设开发总公司拟定以无偿划转方式并入经开集团;湖州众通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市交通集团管理。

(2)关于企业股权登记不精准不及时、资产出借出租不规范。7家登记不准确企业,已更正登记卡片或办理注销手续;133家未及时完善产权登记投资企业,已完善登记117家、采取备案方式管理16家;7处管理不规范出借房产,6处房产已规范,1处房产已退还;3处出租未经评估且租金明显偏低场地,已终止双方原合作经营关系,评估后重新签订协议。

(3)关于对国有投资参股企业监督管理不够有力。市城市集团、南太湖控股集团督促参股企业健全内部控制、规范决策,修订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等。市产业集团积极与2家参股企业大股东、牵头方沟通,妥善处置。

2.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市水务集团“两库引水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图已补充完成。德清县湘溪片治理工程二期幕墙工程已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长兴县泗安水库工程已扣回监理服务费19万元。

(2)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德清县湘溪片治理工程加快施工进度,并收回提前支付的勘察设计费192.31万元;南太湖控股集团等3家单位收回或抵扣多付工程款294.08万元;吴兴区、南浔区、南太湖新区已将工程征迁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湖州水投公司已收回多支付建议书设计费13.26万元;市水利局对延期支付征迁费用已责成相关单位严格合同管理,加强资金支付审核程序。

(五)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方面

1.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不规范。通过修订完善议事规则,严格规则执行,规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如:市社保中心制定《湖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组织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规范决策行为。

(2)关于政策规定执行不到位。市公积金中心制定《住房公积金资金存储、调度和使用管理制度》,优化了每月的贷款发放和资金使用方案;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出台《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把关项目验收,规范专家遴选;市社保中心追回多发放的被征地养老待遇、伤残津贴43.40万元;市市场监管局将应补未补的10万元已补助到位。

(3)关于收支管理不规范。相关单位积极清理纠正违规收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如:市教育局制定《市属教育系统社会及个人捐赠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各市属学校捐赠资金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度假区分局将结余款21.36万元已退还财政;艺术学校已收回未及时收取租金14.35万元。

2.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未经批准填埋或者围垦河道水塘。吴兴区4处水域6826平方米、南浔区2处水域902平方米、南太湖新区2处水域838平方米均已全部办理手续。

(2)关于未经审批临时占用水域且未缴纳占用水域补偿费。市本级及南太湖新区、德清县9个未经审批临时占用水域已恢复原状或按规定上缴临时占用补偿费。

(3)关于未按规定及时收取企业水资源费。27家企业中,除3家企业因破产清算等原因未征收到位外,其他企业25.18万元水资源费均已征收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措施

在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同时,一些问题因涉及体制机制改革、客观环境变化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整改工作持续推进中。下一步,将紧盯未整改到位问题,积极组织协调,健全重点问题整改会商研判和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加大整改督促力度

加强党委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定期了解掌握审计整改动态,及时开展督察督办。对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完成的整改事项,牵头研究协调、督促落实;对重点问题、屡审屡犯的单位和部门,政府督查机构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对历史遗留难点问题,牵头完善机制,攻坚克难,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对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明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组织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或决议。强化数字赋能工作,加快推进审计整改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建设,提升审计整改数字化、信息化水平。

(二)落实审计整改责任

落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解细化整改任务和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各职能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积极采取谈话提醒、监督检查等方式,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整改,进一步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落实审计机关的检查跟踪责任,按照《重大审计问题整改督察督办管理办法》,严格审计整改“挂销号制”和“清单制”管理,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

(三)推升审计整改成效

加强举一反三,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以点带面开展好部门系统问题清查、风险排查、财务检查等活动,以促进同类问题的整改完善。推动建章立制,针对审计发现的已无法纠正问题,或问题易发、高发的领域、环节和岗位,建立健全风险预警、稽核检查等防控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确保发挥制度的根本性作用,防范和减少违纪违法情况发生。加大公开力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向社会公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追责问责,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规定,予以追责问责。

 

                                                                                                                              湖州市审计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