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湖州市审计局对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楼秋红、总经理黄卫军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和2024年审计工作安排,中共湖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湖州市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7月10日起,对楼秋红同志任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和黄卫军同志任总经理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就地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重点审计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对重大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并根据审计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下属单位开展延伸审计)。
二、审计时间
2024年7月10日起。
三、举报电话
市审计局机关纪委电话:0572-2506327,电子邮箱:248805676@qq.com
四、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审计实施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中共湖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湖州市审计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