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简介
湖州市内部审计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湖州市内部审计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其英文译名为HuZhou 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缩写HZIIA。
第二条 本会是由全市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自愿结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具有法人资格。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履行服务、管理、宣传、交流的基本职能,通过向会员提供优质服务、强化职业自律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宣传、扩大内部审计交流,提升内部审计的地位和影响,维护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现代内部审计理念引领者、职业代言者、实践推动者、智力支撑者的作用,推动我市内部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
第四条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湖州市审计局,登记管理机关是湖州市民政局,党建领导机关是湖州市审计局。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内部审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有关规则,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向有关部门提出涉及内部审计需要立法的意见和建议。
(三)调查研究内部审计发展中的新问题,提出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内部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后续教育。组织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英文缩写CIA)等资格证书的考试。
(五)组织内部审计专业人才的遴选、培养及管理。开展创优评优遴选推荐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广内部审计工作经验。
(六)组织开展内部审计理论和实务研究,交流内部审计科研成果,编发内部审计刊物,普及内部审计知识和现代化审计方法。
(七)受理审批和管理会员,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八)提供内部审计咨询等中介服务,协调协会内、外关系。
(九)开展市内外交流活动,与相关团体进行交流和合作。
(十)办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审计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分为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和特邀个人会员。
第八条 会员入会条件:
(一)团体会员
凡是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的本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二)个人会员
凡是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在本市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三)特邀个人会员
凡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热心内部审计事业的各界知名人士,经理事推荐,理事会讨论通过,为本会特邀个人会员。
第九条 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发展少数会员,由协会秘书处个案处理,报常务理事会批准;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各县各行业成立的内部审计协会可作为市内部审计协会的团体会员。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获得本会提供服务的优先权;
(三)监督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四)向本会申请合法保护权;
(五)参加本会申请举办的教育培训活动;
(六)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专题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决议,接受本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完成规定的后续教育和专业学习任务;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交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申请,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无故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和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本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审计局审查并经市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决定个别理事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须作更换和增补的事宜;
(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七)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须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如特殊情况,也可采用其他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一般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四、六、七、八、九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其他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审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湖州市审计局审查并报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湖州市审计局审查并经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法定代表人一般由本会会长担任。特殊情况下可由会长委托指定其他人员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提出本会秘书长的候选人。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与市、区县和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省内部审计协会和兄弟市内审协会保持联系,沟通信息;
(六)办理会长、副会长交办的任务;
(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社会资助、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和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产管理制度;本会资产和财务收支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人代表之前,必须接受市民政局和市审计局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市审计局审查同意并报市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湖州市审计局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湖州市审计局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市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市审计局和市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20年8月19日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湖州市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