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推动出台《吴兴区粮食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实施细则》
吴兴区审计局在农业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中,发现吴兴区农业农村局存在粮食生产贷款贴息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吴兴区农业农村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部门服务,于近期联合区财政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共同出台《吴兴区粮食生产贷款贴息管理实施细则》,联合建立粮食生产贷款贴息工作会商制度,从而规范化地为规模种粮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细则》规定粮食生产贴息贷款主要是全年稻麦复种、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面积达50亩(含)以上的规模化种粮主体,具体包括种粮大户和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为扶持对象。
《细则》规定会商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具体职责是:(一)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粮食生产贴息贷款工作;(二)审核贷款扶持对象,规范操作流程,监督适用范围等。《细则》要求区农业农村局结合省级规模种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提出规模化种粮主体汇总名单;合作银行从中选择符合贴息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