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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审计守护绿水青山新标尺 湖州率先建立GEP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发布日期: 2024-05-05 来源:市审计局

  GEP即生态系统生产总值。2024年3月,湖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出台《湖州市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GEP审计评价“3+2”指标体系(试行)》,率先建立起以GEP为线索发现问题,以GEP为依据评估问题,以GEP为指标量化评价的“3+2”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为绿水青山的审计监督建立起新的标尺。
  《指标体系》将GEP审计评价分为“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政策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和有关考核评价结果”“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情况”3个主要内容和“正面、负面事项评价”2个特定事项,并与通过GEP核算的生态系统物质产品、生态系统调节服务、生态文化服务一一对应,建立起包含30余项子指标的审计评价三级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采取百分制,同步考虑被审计对象具体情况予以加扣分,根据最终得分评定“好、较好、一般、较差、差”5个等次,并对每一项指标赋分、加扣分规则进行详细解释。
  该体系强化关键性指标的引导作用和国家审计的监督功能,通过审计发现问题对GEP的影响情况,来评价领导干部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绿色低碳共富工作中的作为和成效。湖州市在近两年的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统筹部署GEP审计实践探索,把GEP审计评价结果纳入对乡镇领导干部的审计综合评价中,GEP审计评价的利用深度得以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