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审计推动市直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近期,湖州市人民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印发《湖州市市直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23年,湖州市审计局在湖州市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中,发现市级专项资金的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尚不健全,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审计建议。市财政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及时落实整改,研究具体工作举措,并提请市政府修订完善上述《办法》。
《办法》按照综合预算,全程管理、注重引导,突出重点、规范透明,注重绩效、数字赋能,直达快享的原则,从职责分工、设立、变更和撤销、项目管理、编制和执行、绩效与监督检查五方面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进行了规范。
《办法》规定,定期对专项资金相关政策开展重点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退出机制,对政策效益较差的项目应及时予以退出调整。《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存续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专项资金存续期满后,确需延续的,应按新设立专项资金程序重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