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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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4432/2024-00002 成文日期:   2024-0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关于2022年度湖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03 12:00:00

  湖州市政府已于2023年12月18日向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报告2022年度湖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2022年度市级审计工作报告共反映四个方面125个具体问题,其中:立行立改类80个、分阶段整改类34个、持续整改类11个。截至2023年11月底,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全部整改、分阶段整改类已整改31个、持续整改类已整改4个,综合整改率92%,剩余10个问题正按照整改方案推进中。应整改金额15.86亿元,通过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资金、调账或追(收)回资金、拨付落实资金等整改15.28亿元,金额整改率96.34%;市委市政府、市级部门及区县政府等出台制度54个。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管理和财政政策执行审计方面
  1.湖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财政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执行不够到位。市财政局联合市商务局制定《湖州市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专项资金实施项目的绩效管理、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等。
  (2)关于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使用不够及时。市财政局等对8笔转移支付资金通过下达指标、拨付资金等完成整改金额3521万元。
  (3)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存在不足。市财政局下发《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湖州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预算收支执行管理不规范。相关单位通过申请核减预算、发函催告等方式推进整改,如市物管中心已退还29家物业保修金4968万元。
  (2)关于政府采购制度落实不严格。相关单位通过收回合同款、完善相关制度、专题培训等方式推进整改,如市经信局等4家单位制定政府采购相关制度6项,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3.安吉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财政决算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预算支出不合规。安吉县已于2022年起将对县税务局补助经费调整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
  (2)关于预算收入不完整。安吉县制定《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改革方案》,对2022年国有企业经营收益进行清理。
  (二)高质量发展重大政策落实审计方面   
  1.湖州市本级经济稳进提质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部分政策未全面兑现。南浔区等已向3家企业拨付人才贷款贴息奖补资金22.22万元。
  (2)关于部分政策条款落实措施未细化。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完善措施进一步规范“湖七条”相关政策。
  2.湖州市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审计调查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数据不一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向省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对数据不衔接情况查找原因、及时调整。
  (2)关于高标准农田资金管理和设施设备管护有待加强。2个项目的水渠等农田水利设施设备已修复。
  3.湖州市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战略举措落实专项审计调查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财政奖补资金申拨不及时。市经信局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快项目审核速度和资金拨付频率。
  (2)关于新能源充电设施布局有待优化。市推广办等单位制定《关于鼓励老小区开展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建设和乡镇公共充电桩全覆盖的补充办法》,引导市场主体合理有序建桩,科学规划充电基础设施布局。
  4.长合区管委会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财政管理运行机制不够顺畅。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每年由长合区管委会编制全口径预算,提交市县联审。
  (2)关于建设项目管理不够规范。长合区管委会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7617.81万元,施工进度与资金支付进度基本一致。
  (3)关于招商引资与土地征迁工作尚待完善。长合区管委会制定《长合区管委会规范招商选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招商奖励政策和决策程序。
  (三)民生保障改善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1.湖州市2022年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推进专项审计调查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推进落实机制有待完善。相关单位主要通过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等方式推进整改,如安吉县制定《关于老旧小区住宅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的指导意见》,规范老旧小区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机制。
  (2)关于惠民政策措施未全面落实。相关单位主要通过优化培训内容、联合制定方案等方式推进整改,如市残联联合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助残公益性岗位开发促进就业困难残疾人更稳定就业的通知》,规范对特定公益性岗位认定。
  2.湖州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审计调查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预期目标未达到。相关单位主要通过优化长期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激励机制等方式推进整改,如吴兴区制定《急救站点调整设置运行模式实施方案》,推动急救网点布局更趋合理。
  (2)关于公共卫生资金拨付存在不足。相关单位主要通过提高补助标准、优化预算编制等方式推进整改,如长兴县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际人均补助标准已超过省定人均补助标准。
  3.湖州市“绿色共富”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共富班车”迭代升级还需加快。相关单位主要通过及时下达专项资金、制定推进方案等方式落实整改,如市人社局实施“乐业湖州”共富班车迭代升级行动,制定《“乐业湖州”共富班车2023年推进方案》。
  (2)关于部分“共富班车”目标任务推进不及时。相关单位主要通过建立工作专班、定期会商督办等方式推进整改,如安吉县县级区域共配中心和泛中心城区共配中心已启动建设。
  4.湖州市本级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部分项目建设程序违反规定。市城市集团等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现场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基本建设审批程序,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
  (2)关于部分项目建设推进迟缓。相关单位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举一反三等方式推进整改,如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制定《南太湖未来城开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和合同管理不到位。相关单位主要通过收回工程款、完善制度等方式推进整改,如湖州经开集团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材料设备品牌库管理办法》,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材料管理。
  (四)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源资产审计方面
  1.湖州市本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部分资产底数不清。相关单位主要通过登记入账、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推进整改,如市农业农村局已将3处历史遗留房产登记入账。
  (2)关于部分资产使用效益不高。相关单位主要通过签订租赁合同、规范房产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等方式推进整改,如市住房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印发《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通知》,对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动态监管。
  2.湖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运行专项审计调查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制度规定落实不到位。行业主管部门已督促下属单位制定《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等办法,规范所属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等。
  (2)关于部分企业经营管理不合规。相关单位主要通过系统改造、建立长效机制等方式推进整改,如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开展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基本实现业务量和收费金额相匹配。
  3.大运河(湖州段)生态保护专项审计调查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大运河(湖州段)两岸8处码头应整治的问题未整治到位。相关单位主要通过升级改造、行政处罚等方式推进整改,如德清县对作业船舶作出行政处罚,目前相关码头已停止使用。
  (2)关于部分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实施进度较慢。南浔区练市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投入使用运营;德清县新安镇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项目正在按照整改方案推进中。
  4.湖州市本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
  (1)关于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控存在不足。南浔区、长兴县已将新增区域纳入农产品监测范围。
  (2)关于“肥药两制”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台账记录已实现数字化管理,并与浙农优品平台完成对接。
  三、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措施
  下一步,市政府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强化整改政治责任,紧盯未整改到位问题,做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一)强化统筹谋划,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各部门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有效传导压力。对10个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挂号督办、跟踪督促,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加快落实、一抓到底,直至整改完毕。
  (二)强化源头治理,推动整改工作提质增效。加强对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强化建章立制和政策供给,从源头上消除问题隐患。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加大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贯通协同,推动审计关口前移,切实防范“屡审屡犯”问题发生。
  (三)强化协同联动,推动整改工作见行见效。强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高效贯通协同力度,凝聚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党政督查的监督合力。强化追责问责力度,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规定,予以追责问责。